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审计处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审计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负责组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2.组织制定学校审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组织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3.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审计工作的开展,审签审计项目的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审签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及各类文稿。
4.组织制定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其他相关文件,并督促、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5.主持召开处务会议,传达、布置、学习、讨论、检查、总结审计工作,审议、决定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6.负责对外上报的各种文件、报表、总结等的审核。
7.负责审计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能力。
8.负责审计处部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安全稳定责任人职责。
10.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分管工程审计工作,在处长外出期间主持审计处工作。
2.负责起草审计处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以及本职责内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总结。
3.负责审计处工程审计业务工作,组织实施或开展对工程审计项目、综合审计项目的审计,并进行督促检查。
4.负责审计项目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起草或复核工作。
5.负责与有关单位的业务联系,积极搞好审计宣传,业务交流。
6.为学校各部门提供经济活动等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7.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以及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8.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分管科室及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综合审计科岗位职责
1.在处长的领导下,负责综合审计科全面工作。
2.协助起草、修改、拟定学校综合审计科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3.根据处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负责完成本职责的年度审计计划和年度审计总结,负责提供职责内材料的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4.负责实施对学校财务收支和预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专项经费审计;负责对学校各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进行内部控制评审。
5.负责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组织督办审计整改工作。
6.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事项进行审计调查,提出加强内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7.负责审计处及综合科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
8.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专题研讨。
9.负责处务会议记录、国有资产的登记和保管、材料上报、总结计划、审计宣传、对外联络等综合性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工会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工程审计科岗位职责
1.在分管副处长领导下,负责工程审计科全面工作。
2.协助起草、修改、拟定学校工程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3.根据处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负责完成本职责的年度审计计划和年度审计总结,负责提供职责内材料的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4.负责对工程项目控制价审计、过程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的实施,包括计划、准备、实施和报告。
5.负责工程委托项目审计事项的复核确认,对学校委托的工程审计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监管,并对中介机构审计结果进行复核。
6.参加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修缮工程、工程材料采购及竣工验收的审计监督。
7.负责工程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
8.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专题研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