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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办法
2017-12-17 11:58  

西南交通大学内部控制审计实施办法

西交校审计[2012]3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西南交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西交校审计[2012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学校及学校所属各部门和单位为了实现学校发展目标,保证资产、资源安全、完整,并得到合理有效利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保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而在内部制定的控制方法、保证措施和业务程序。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审计处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测试与评价。

第四条 内部控制审计既可以作为独立的审计项目组织实施,用于完善内部控制;也可以作为实施其他审计项目的一个程序或方法,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  一般准则

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五个要素。

第六条 控制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部门或单位的组织机构;

(二) 部门或单位管理层的管理理念;

(三) 职责的分工及相应人员的胜任能力;

(四) 人力资源政策及其执行。

第七条 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识别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各类风险;

(二)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

第八条 控制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授权与审批;

(二)  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

(三)  有效控制凭证和记录的真实性;

(四)  资产和记录的接近限制;

(五)  独立的业务审核。

第九条 信息与沟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所有信息;

(二)  保证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序运行;

(三)  保证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 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  日常监督活动;

(二)  单位或部门管理层内部控制实施的自我评估。

第十一条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有责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预防和减少人为错误、串通舞弊、超越制度、环境变化及成本限制等因素对内部控制执行的影响。

第十二条 内部控制审计的程序

(一)     收集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

(二)     健全性测试;

(三)     有效性测试;

(四)     总体评价,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 内部控制审计的方法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用文字叙述、调查问卷、流程图等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描述和评价,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审查与评价

第十四条 部审计人员应审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其重点内容:

(一) 组织结构及职责划分的合理性

(二) 管理层理念及部门或单位发展规划、目标;

(三) 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序的态度;

(四) 管理层权责分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

(五) 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相称程度及其胜任能力;

(六) 员工培训制度;

(七) 员工考核与激励机制。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审查、评价组织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其重点内容:

(一) 识别可能面临业务活动风险,包括引发风险的内外因素;

(二) 评估风险,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预计带来的后果;

(三) 风险处理与转移的措施;

(四) 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法及效果。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审查、评价控制活动的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其重点内容:

(一) 业务流程、办理手续、业务记录和审核等控制活动建立的适当性;

(二) 授权与审批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资产和记录接近控制限制等控制方式的正确性;

(三) 控制活动执行的有效性。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审查、评价组织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其重点内容:

(一) 获取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的能力;

(二) 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和适当性;

(三) 信息传递渠道的便捷与畅通;

(四) 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审查、监督检查组织内部控制有关情况。其重点内容:

(一) 管理层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健全性、有效性;

(二) 落实相关部门检查处理意见情况。

第四章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十九条 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审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计结论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第二十条 审计报告报主管审计工作校领导批准后,下发被审计单位;对需要整改的,审计处在必要时安排内部控制的后续审计。

第五章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峨眉校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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