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
首页 | 组织结构 | 法规制度 | 审计工作 | 公示公告 | 办事指南 | 学习研究 | 相关下载 | 联系我们
公 告
审计处关于“攀枝花学院考...
审计处关于“2025年新生寝...
审计处关于“修缮采购项目...
审计处召开钒钛产教融合实...
审计处关于“变电房改造”...
审计处关于“文明校园展览...
审计处关于“羽毛球馆改造...
审计处关于“钒钛展厅装修...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相关下载>>正文
攀枝花学院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 (试行)
2026-05-27 09:12   审计处

    为推动学校中层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创新监督模式从源头提醒中层干部在工作中遵循法律法规,规范履行经济责任,及时规避风险。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直属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风险提示清单》四川省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提示清单等,结合学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梳理了中层干部履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针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经济决策管理、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15责任类型,梳理了43个风险,列出104个风险表现形式研究制定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要风险提示清单。

内部审计作为学校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治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既是学校强化内部控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又是校治理体系的基础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风险提示清单,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对审计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进行事前提醒,发挥内部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体现了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并重,变事后监督与事前防范、日常提醒相结合,促进中层领导干部规范履行经济责任,帮助领导干部明风险、知底线、守规矩,筑牢权力运行防线。有助于减少学校风险防控盲区,筑起防范风险隐患的防火墙。

责任类型

风险点

主要表现形式

一、学校二级单位发展方面

(一)对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

1.执行有偏差或明显滞后,未明确责任,未落实责任,未追究责任。

2.对严令禁止事项未及时自查自纠、未整改到位。

(二)根据学校整体战略部署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落实不到位

3.未能根据学校整体战略部署和二级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部门)工作规划。

4.工作规划的前瞻性、可操作性不强,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核心使命和现状脱节。

5.工作规划实施不力,对规划不能完成事项未及时进行调整。

二、“三重一大”决策情况

 

(三)未按要求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或制定了执行不到位

 

6.决策制度缺失,决策规则不合理、决策程序不健全、决策执行不严格、决策范围不清晰,大额资金无限额标准。

7.决策前可行性论证不充分,决策依据不科学,决策事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符,超越权限决策。决策议题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果,缺乏有效的执行督促。

8.决策无会议记录,或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未能有效归档存档。

 

(四)提交学校决策的事项依据不充分

9.应提交学校或上级部门决策或批准的事项未提交,而直接执行。违反程序擅自决策或采用其他变通方式决策。

10.对实际情况掌握不够、对关键问题把握不准、对现行政策法规理解有偏差。涉及教职工及学生利益的议题未广泛征求意见。提交决策事项造成工作失误或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和浪费。

三、完善内部治理情况

 

(五)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完善

11.未建立完善重大项目监管及重大资金支出审批权限、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12.与国家或学校制度不符,制度间存在矛盾或不衔接。

(六)未按规定要求负责分管领域与事项

13.决策、执行和监督等岗位职责未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14.内设机构运行缺乏统筹协调,配合不够,运行不畅、效率不高。

15.执行业务控制的人员不具备必要的权限、资格和能力。

16.内部财务监督把关不严,虚假发票报销入账、坐支收入、虚列支出。

(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划

17.未能与学校信息化建设实现有效整合、衔接和数据共享。

18.学校业务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流程、内部控制脱节。

四、财务管理与预算情况

 

(八)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

 

19.未建立健全经济事项的议事规则或者未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主要领导未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班子其他成员未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财经管理工作。

20.财务管理部门对二级单位(部门)财务管理缺乏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九)预算管理不规范

 

21.部门预算与学校发展战略、部门发展规划脱节。

22.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不科学、不精细。决算不真实,未按规定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与决算管理。编制赤字预算,用专项资金平衡基本支出。

23.预算执行不够严肃。预算管理未对各项业务形成有效引导,预算调整随意,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项目之间资金调剂使用或改变项目资金用途审批程序不规范。

24.预算和绩效管理没有融合,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资金绩效管理不完善。

25.缺乏预算公开责任意识,尚未构建预算公开反馈机制。

(十)组织收入行为不规范

 

26.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出租出借、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等收益出现应收未收行为,未及时足额上交学校财务账户,未能做到收支两条线,自收自支体外循环资金。

27.违反规定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票据管理不到位,部分收费未按规定开具票据。

(十一)支出不规范

28.经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支出等违规支出,超标准超范围支出,报销附件不全不真实,报销审批手续不全。

29.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制度,大额支出直接以现金支付。

30.公务接待未审批或无公函。

31.往来款长期挂账。

32.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专项资金沉淀或滞留,使用绩效差。

33.劳务费发放事由不清或无工作量依据。

(十二)人员绩效考评不健全、不规范

34.未执行绩效工资管理规定,以各种名目乱发津补贴、课时费、劳务费等。

35.以学生名义发放教职工劳务费。

五、资产管理情况

 

(十三)资产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36.未按学校规定制定执行资产管理办法。

37.国有资产未归口管理,未专门设置单位资产管理员。

38.未能建立固定资产定期对账工作机制,资产账实不符、资产信息不全或错误、处置更新不及时、国有资产流失。

39.资产管理部门对二级部门的资产缺乏有效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40.资产管理部门未能贯彻执行固定资产至少每年一次的定期盘点或清查制度。

41.资产管理部门对待报废资产的处置、核销或下账工作执行进度较缓慢。

(十四)资产管理不到位

 

42.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未按规定报批报备,房屋出租出借未履行租金评估和公开竞价招租程序。

43.资产收益应收未收,房屋出租出借合同执行不严格。部分已实际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未能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44.周转房日常管理不能够完全发现承租人的各类违规行为:擅自拆改装修,改变房屋用途,转租或变相转租等。

(十五)仪器设备未开放共享

45.达到开放共享标准的大型仪器设备未开放共享,使用效益低。

(十六)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规范

46.危险化学品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耗材管理不规范。

六、采购管理情况

 

(十七)采购计划和预算编制不科学

47.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编制不精准,缺乏可行性论证。

48.学校采购管理部门对二级单位(部门)采购管理缺乏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十八)采购方式不合规

 

49.采购项目未做到归口管理。

50.应公开招标未公开招标,应集中采购未集中采购。

51.违规将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学校集中采购和各类监督。

(十九)采购验收不规范

52.采购验收制度不健全,验收不规范,付款审核不严,未严格执行采购验收相关报销制度。

七、合同管理情况

(二十)合同未归口管理

53.学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学校二级单位的各类合同的签订、执行未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二十一)未严格履行各类合同签署权限及程序

54.未经授权或未按规定程序签订合同。

55.合同文本审查不严,要素不齐,合同主体不规范,合同双方权责利不清晰、不对等,没有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二十二)合同履行不到位

56.未建立单位合同台账,未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57.未对合作方违约行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适时止损。

58.对方未按合同履行职责,未追究违约责任。

(二十三)合同印章管理不规范

59.印章未专人管理。

60.未制定合同印章使用管理办法,未登记印章日常使用台账。

61.违规使用合同专用章。

(二十四)合同到期后仍需继续执行的事项

62.未续签或未及时续签合同,或未重新招标。

八、合作办学情况

 

(二十五)合作办学不规范

 

63.对外合作办学的论证、审批、立项程序不规范。

64.学院违规办学、招生、收费。

65.违规开展院地、院企合作。

(二十六)办学管理不到位

66.二级学院对合作办学方缺乏有效监管,与利益关联方开展合作办学,合作办学收益不明确或分成比例不合理,合作双方责权利不明确,学校权益未得到合理保障,甚至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

67.合作方教师引进不到位,约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得不到落实。

九、科研管理情况

 

(二十七)科研活动“放、管、服”政策落实不到位

68.对最新的科研管理政策不了解,不清楚。

69.科研管理部门对国家政策要求的配套制度不完善、不落地,财务管理方式不符合科研规律。

70.科研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缺乏有效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71.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遴选审核不严,程序不规范。

72.科研财务助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十八)科研经费使用安全风险

73.违规违法使用科研经费。

(二十九)科研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

 

74.科研项目结题不及时,结余资金无法充分利用。

75.科研经费分配不合理、不及时。

(三十)科研成果转化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

76.转化机制不到位,转化平台不完善,学校无形资产或经济利益受损。

十、后勤管理情况

(三十一)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77.后勤管理制度未及时出台、修订、有效执行。

(三十二)成本支出未有效核算和控制

78.未对水、电、气、食材等成本进行有效核算控制。

(三十三)大宗物资、修缮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

79.后勤大宗物资供应商的遴选不规范。

80.零星修缮项目管理不规范,拆分工程,规避招标或审计。

(三十四)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

81.资产出租标准未按照规定进行评估;资产出租未履行招标程序。

(三十五)收入未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82.后勤各项收入未应收尽收并纳入预算管理。

(三十六)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

83.外聘人员招聘、合同签订、薪酬发放等管理不规范。

84.未在规定时间签订用工合同,合同要素不全,存在潜在用工风险。

十一、建设与维修工程管理情况

 

(三十七)建设维修工程未归口管理

85.未执行学校建设维修工程归口管理。

(三十八)建设工程过程管理不到位

86. 建设维修工程未批先建,工程变更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87. 建设工程投资控制不力,装修标准控制不力,工程设计不细不实,投资评审制度不完善,工程洽商变更随意,工程超概算比例高,20万元以上项目未经第三方控制价审核。

88.建设工程采购不规范,拆分工程,规避招标或各类监督。

89.不严格履行合同,提前支付工程款。随意变更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或转包。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未按规定收取。

90.现场管理和签证单不规范、不严格、不准确。施工变更审签手续不完整、现场记录不全、无变更签证单。

(三十九)建设工程后续管理不到位

91.工程项目已投入使用,但长期不进行竣工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在建工程转固。

92.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归档,归档资料不完整。

十二、所属企业管理情况

(四十)所属企业管理不到位

 

93.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实不到位,未切实履行国有股东权利与责任。

94.企业在职能职责、目标任务、重大事项决策权限,以及风险防控与监管等方面的制度不健全。

95.内部监督和财务管理缺失。未按规定对所属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进行有效监管。

96.未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按照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设立岗位。

97.财务管理失控。存在公款私存、违规出借资金,以及违规为单位、个人投融资进行担保和违规向职工集资等问题。

十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四十一)个人有违反廉洁自律准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从政规定行为。

98.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兼职取酬。

99.“三公经费”管理不严,违规报销费用,如超规格、超标准、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

100.以会议费、培训费列支招待费,虚报套取资金用于请客送礼,以学术考察名义公款旅游等。

101.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以及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

十四、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四十二)审计整改不到位

102.以往审计发现问题应整改未整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103.未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完善单位内部管理。

十五、档案管理情况

(四十三)档案管理不到位

104.档案管理意识不强,对档案管理不够重视,没有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不按规范进行档案整理,后续归档不齐全。

 

 

                                   审计处

2026年5月27日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攀枝花学院审计处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10号
电话:0812-3375001  邮编:6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