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攀枝花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攀学院〔2021〕42 号)的规定,为保障校内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如下:
一、及时报送
按规定,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报送竣工结算资料,请有送审需求的单位加紧梳理竣工项目,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二、完整报送
请建设项目管理部门按照项目竣工结算资料清单要求,初审合格后完整报送竣工结算资料。
若逾期报送的竣工结算审计项目造成竣工结算时间延误,审核时间应相应顺延;造成审减率较大的风险由相关部门自行承担。
审计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