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后勤服务综合楼项目
竣工结算复审工作会议纪要
时间:2017年12月1日
地点:攀枝花学院行政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主持人:王超
记录人:刘强
参会单位:攀枝花学院、四川成兴建筑工程公司、上海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华建项目管理公司
本次协调会是在2017年11月14日会议基础上召开的,对施工单位有争议的问题再次进行协调,除以下问题外,再无争议。
1、一、二、七层装修中所涉及灯具问题。
灯具由上海二十冶提供,一、二、七层装修单位安装。
2、水泵房2个软启动柜费用问题。
工程量按竣工图,价格结合施工合同调价原则执行。
3、发电机房转换控制柜(一进一出)2台费用问题。
计入结算,原柴油发电机供货单位的责任按合同处理。
4、1-7层监控系统是否预埋配管。
按竣工图计算。
5、1-7
层卫生间给水主管施工位置
施工至墙外边,卫生间内分支管不计量。
6、室外隔油池排污管未计量,原因是竣工图中无反映,但在一、二、七层装修施工单位的竣工图中有反映。
经现场复核,确认排污管是分了2个回路,计量。
7、施工单位认为JDG管是SC管,不应调价差。
不同意。JDG与SC管是不同的规格型号,施工单位按JDG施工,应调价差。
8、室外电缆施工时对混凝土路面进行了拆除和恢复,但无资料反映此内容,应按实际发生计费。
由后管处组织相关单位现场确认和收方。
9、室外校园内道路与9#学生公寓间的人行路彩砖未做入竣工资料中,应按实际发生计费。
由后管处组织相关单位现场确认和收方。
10、增加的防火卷帘门、战时封堵框未计量。
已计入土建中。
11、密闭门价格低了。
由复审机构按照施工合同进行计价。
12、八层以上住宅阳台在检查时要求增设存水弯,存水弯复审未计费。
复审单位:原设计中就有存水弯,只能说施工单位施工时不合格,不计费。
13、地基载荷试验是不桩基检测费,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试验并支付相关费用。
由复审单位按施工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
14、预制消防水池数量不对。
由复审单位根据水池容量进行计算。
15、搬迁建新板房地坪工程量未计。
按100mm厚的C15混凝土计量。
16、室外4个委托工程的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应参照“后勤服务综合楼”主体项目进行计费。
这是不同的合同,不计费。
17、关于工期问题
由学校、施工单位分别提供相关材料给复审单位,由复审单位依据资料做出独立审计。